注冊商標不再使用的,注冊人應及時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注冊商標的注冊人死亡或終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標局申請辦理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經商標局審查核準后,相關注冊商標專用權利歸于無效。
注冊商標注銷分為三種類型:
1、商標注冊人主動提出的注銷申請。
2、商標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申請。
3、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未提出續展由商標局主動注銷。
【協助客戶準備的資料】 |
編號 |
商標注冊人主動提出的注銷申請的需提交 |
商標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申請的需提交 |
1 |
《商標注銷申請書》 |
《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申請書》 |
2 |
商標注冊人的主體資格有效證明文件 |
商標注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
3 |
商標代理委托書 |
商標代理委托書; |
4 |
交回原《商標注冊證》,不能交回的說明原因 |
交回原《商標注冊證》,無法提交的需說明原因。 |
5 |
如有發生變更、轉讓、續展程序,需提交相關 |
如有發生變更、轉讓、續展程序,需提交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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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人死亡或終止的證據。 |
【注銷注冊商標的多重價值】
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管理過程中,對于一些閑置、保留意義不大的商標,為了節省變更、續展等維護費用,可以主動向商標局申請注銷商標,減少維護成本。
【注意事項】
注冊人名義已發生變更的,在申請注銷時應以變更后的名義申請注銷,但應提供工商登記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共有商標的注冊人申請注銷時,應由代表人辦理申請手續,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冊人同意注銷的書面授權;如果商標被質押,須經質權人同意方可辦理注銷;
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商標權利人,必須經過清算組織清算,同時發布注銷公告。因此辦理商標注銷申請時必須附帶提交注銷公告資料。申請人僅提供注冊人被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據的,不視為注冊人已經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