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直接現金補助:光明30萬,龍華20萬,福田15萬,寶安10萬,龍崗10萬,南山10萬,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研發核心成員可獲得40萬購買補貼,企業所得稅減免10%。
2、廣州:提交高企申請并獲得受理的企業,每家補貼20萬元,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每家總額100萬元的獎勵;
3、珠海:對通過認定的高企市級財政給予10萬元補助;企業每認定1件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1000元補助;獲得市級創新基金立項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資助額度上增加5萬元;
4、東莞: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企予以30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企予以10萬元獎勵,對進入省高企培育庫企業予以5萬元獎勵;
5、佛山: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10萬元,,企業每認定1件高新技術產品給予補助1000元;
6、中山:新認定高企每家補助10萬元,重新認定的高企每家補助5萬元;通過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個產品資助1000元;
7、惠州: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資金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企每家企業資助5萬元;
8、江門:對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補助。補助資金由市本級財政與企業所在市(區)財政按1:1比例各分擔5萬元;
9、湛江:對獲得認定的高企、省級創新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對高企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補助5萬元,符合申報條件,但評審未通過的企業給予補助3萬元。對新引進的國家高企,給予補助10萬元;
10、茂名: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8萬元資助。對首次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給予10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企給予20萬元。對申報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的區內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
11、清遠:對通過受理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補助3萬元;通過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補助7萬元;
12、陽江: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5萬元補助;
13、潮州:對首次申報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過去三年沒有高企資格),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通過復審或認定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14、云浮: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獎勵。 對孵化器內獲得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的獎勵10萬元。對高新區內企業獲得高企資格的獎勵10萬元,獲得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的獎勵3萬元;
15、河源: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10萬元的獎勵;
16、梅州: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
17、汕頭:對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10萬元補助;
18、順德: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10萬元,當年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5萬元,企業每認定1件高新技術產品給予補助1000元,新入庫培育而未享受廣東省科技廳入庫補助的企業給予補助5萬元。